(1)早期妊娠诊断后,到居住地所在区妇幼保健站建《母子健康手册;
(2)填写《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母子健康手册原件(二胎生育需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一楼4、5号窗口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登记备案;
(3)登记备案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按定额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4)生育结算后由企业生育代办员携带《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帐户登记表、《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单位留存件到市医保中心一楼4、5号窗口申领,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参保单位提供的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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