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一般参与修炼“法轮大法”的党员,能主动脱离法轮功组织,并从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的,不作为问题提出。参与法轮功的组织、宣传活动的一般骨干,能主动脱离法轮功组织,从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并揭露法轮功问题的,不予追究。错误严重的重要骨干,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有悔过或立功表现的,视情况可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理。经反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极少数有政治意图、存心作乱的幕后人物和策划者、组织者,要坚决清除出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我老婆涉嫌参加邪教组织会被判刑吗
老婆涉嫌参加邪教组织,如果仅是参加的不会被判刑。只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或者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犯罪,会被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5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