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首先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然后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再签订收养协议;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一、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手续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和手续:(1)申请:符合《民法典》收养编和《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2)审查: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
(3)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4)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民法典》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关系成立有哪些要件
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的要件:
1、形式要件。收养人和送养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送养手续,可以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2、实质要件。收养人符合法定收养条件,送养人符合法定收养条件,被收养人符合法定被送养条件。
三、解除收养关系法定程序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法定程序有: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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