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两岁以下子女判决会以女方抚养为优先,但如果有两个子女,则在判决时法院首先鼓励双方进行平等协商,法院会根据双方协商意愿进行判决。若是协商未果,则法院通常会要求父母双方一人一个子女的判决,或是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民法典夫妻离婚两个孩子该如何判
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一般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来分配。孩子年龄较小,随着母亲的可能性较大,一般两个孩子,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如果孩子已经十岁以上,如何分配应考虑孩子的意见。非抚养子女一方有权探望,并且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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