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制度体系的综合法基本法是什么
时间:2023-03-30 22:03:12 33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性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个人装修许可证怎么办?

填写申请表,到省建管局那去领取,主要是企业法人、经理、主抓安全副经理资料、项目负责人资料、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提供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承担以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4、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规定如下: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刑规定?

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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