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征收拆迁情况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厂房、生产经营损失、装修、搬迁及附件等均按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二是根据一定的安置额进行补偿,即同意规划产业园或搬迁,给予企业一定的土地指标,优惠待遇和税收优惠安置,然后计算企业安置后应获得的补偿金额。当然安置中心的部分福利应该从整体补偿中剔除,其余部分则以货币补偿。三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一些大型工厂利用现有土地自行进行实际开发,然后从总补偿中剔除利润。如果有任何盈余,政府会补充我。如果没有盈余,他们将转而去政府。也就是说,与政府签订合同,控制空置土地优先开发。
拆迁补偿标准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主要有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部分钢铁企业在停产停业损失这块有些迷茫,那么关停关闭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补偿呢?去年,临沂一次性关停了五十多家相关的钢铁厂,也是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否公平合理再此不再赘述,但是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来理解中小企业关停关闭所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该从哪些角度来给中小企业进行实际的安置、评估以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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