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方家暴,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判离。
法院处理家事案件遵循的原则是先调解后判决。在调解过程中,如果施暴者有悔改的表示,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家暴受害人可能考虑种种因素撤诉,给施暴者一次机会。如果调解不成,确实有家暴的证据,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男方有家暴行为,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男方有家暴行为的同样拥有抚养权的权利。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原则来确定的,男方如果家暴会危及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并且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属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不利因素;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判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判给非家暴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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