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的认定应当从其构成要件中掌握。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不仅破坏了国家税收监督管理,阻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而且侵犯了依法执行税务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纳税。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必须意的。
逃税罪与抗税罪的界限
逃税罪和抗税罪的界限如下:
(一)主体要件不同。抗税罪只能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偷税罪的主体则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客观方面不同。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偷税罪则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三)犯罪标准不同。抗税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构成,而偷税罪必须是偷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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