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X9月18日公告,新XX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蕃茄)于2014年3月21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师中院)的(2014)兵六民二重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对XX蕃茄的破产重整申请。
近日,XX蕃茄收到六师中院就破产重整事项下达的(2014)兵六民二重整字第01-1号《民事裁定书》、(2014)兵六民二重整字第0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延长XX蕃茄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三个月;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对《新疆XX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处置债务人财产的议案》予以认可。
目前,XX蕃茄存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作为XX蕃茄的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股东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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