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怎样办理手续
时间:2023-03-15 01:10:08 3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当事人申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在子女及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应当当场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是先离婚还是先分财产

夫妻离婚一般是先分财产,再离婚。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是否可以分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是否可以分,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是在婚后购买,或是由双方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离婚的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l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情形: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3)虽进行婚姻登记但登记的地点并不在内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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