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证据分析论证的原则是全面考虑原则和不得重复评价原则。全面考虑原则强调的是尽可能多的量刑证据作为量刑分析论证的基础,不能只考虑某个量刑证据,而忽视其他的量刑证据。不得重复评价原则要求每个量刑证据在量刑程序中只能使用一次,防止量刑证据的过渡滥用。
腐蚀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什么原则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是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是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是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是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也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的、破坏生产经营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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