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不论你是否实名报案,派出所都会调查。
一、怎么知道有没有立案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由于我国施行立案登记制,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这时并不意味着正式立案。当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法院会登记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报案后,民警会带报案人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形成一个书面文字的案情记录,这个叫受案。在这个过程中,报案人可以要办案警察的联系方式,随时向警察咨询案件进展。在公安局或派出所做笔录,并不意味着已经立案。报案是否够构成刑事案件,是需要调查的,普通的纠纷或一般的违法,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治安行政处罚。只有经过初查,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才会进行立案调查。一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警察就会主动联系报案人了。刑诉法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复议。
二、派出所受理行政案件是指立案了吗
受案,指的是你报案,公安局受理了,没有不管你,但你报的案是否够刑事案件,是需要调查的,普通的纠纷或一般的违法,可以调解或者治安行政处罚什么的。只有经过初查,你所报案件够立案标准,才会进行立案调查。立案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是一个案件的开始,他不会取决于报案人“想不想”。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立案受案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我国法院在接受到公民的报案材料以后,都会事先进行一下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的话,那么在七天之内就会告知当事人是否立案,不立案的话也会通知不立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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