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其他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
1.抢救和治疗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和误工费;
3.丧葬费用(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为标准);
4.死亡赔偿金(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年(受害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为标准);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6.处理此次事故所支出的交通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法院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赔偿因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致人损害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明确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承担的民事责任。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请求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请求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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