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伪造证据的种类
时间:2023-07-02 22:24:08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伪造证据的情形如下:

1、犯罪人故意制造虚假书证、物证、伪造犯罪现场,或者为逃避罪责或者嫁祸于他人而作虚假陈述;

2、证人或者鉴定人因与当事人或者案件结局有利害关系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制作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

3、检查、检查人员因利诱、威胁而制作不符合事实的检查、检查记录;

4、被害人因某种动机作出虚假陈述。

伪造证据有哪些法律后果

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如下:

(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伪证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的对象;

2、客观要件,伪证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进行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隐匿罪证;

3、主要部件,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主观要件,伪证罪主观上必须来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知道其虚假陈述与案件有重要关系,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瞒罪证。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瞒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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