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和非残疾人在离婚方面没有区别,没有特别的规则。离婚有两条途径,即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残疾人和非残疾人在离婚方面没有区别,没有特别的规则。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残疾人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供书面意见;在财产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需要注意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得到法院诉讼离婚。
残 疾 人 和 非 残 疾 人 在 离 婚 手 续 上 有 什 么 区 别 吗 ?
针对素材0中提到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且离婚方式有两种选择,其中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为诉讼离婚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若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而若有一方愿意离婚,则需要按照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对于素材中提到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且离婚方式有两种选择的说法,我们需要注意到其中的关键词“可以”,说明并非所有的离婚方式都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还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种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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