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讨公司欠款是有权根据不同的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是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部分的收入的。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该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是应该保留被执行人以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而且法院做出的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裁定,有关单位必须进行协助办理。
公司欠款诉讼时限
公司欠款诉讼时效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也就是双方所确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超过应该付款日二年的,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了。
但是,如果中间债权人有向会务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
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再计算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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