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的处罚如下:
1、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是,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销售者的营业执照。
一、三无产品的赔偿如下:
1、由于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既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
2、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三无产品的三无一般指的如下情况:
1、三无产品一般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
2、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综上所述,三无产品的处罚应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卖三无产品投诉会管吗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
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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