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诈骗罪立案标准为数额较大起点是3000到10000元,数额巨大起点是30000到1000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是50万元。
诈骗罪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获得受害人的信任,以此骗取他人财物,我国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的处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湖南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对诈骗罪的处罚,应当与其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裁量时主要考虑诈骗的数额、方式、对象、地点、行为人主观恶意等因素。针对诈骗罪最重要的裁量标准,是根据诈骗的金额多少来进行量刑,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