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发生各类涉及机动车辆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约占十分之一。7月16日记者在延吉市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初,延吉市发生的交通事故4030起,涉及各类机动车7162辆,其中摩托车为680辆,约占事故车辆总数的十分之一。1至7月初摩托车事故逃逸41起,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34起,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9起,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事故5起。因为摩托车的安全性能比其他机动车辆差,更易造成驾乘人员及其他交通弱势群体伤亡。4月12日14点左右,和龙驾驶员朴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在大成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吉发展三队附近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朴某当场死亡。6月23日22点50分左右,延吉驾驶员郑某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参花街与海兰路路口,由北向东左转弯时与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的李某相撞,造成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几起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违反交通法,造成了严重后果,交警部门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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