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产证上的名字写错了,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县级国土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只需在当天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完成变更登记。如果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均可进行名字变更。
如果农村宅基地房产证上的名字写错了,您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县级国土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您只需在当天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完成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均可进行名字变更。
农村房屋名字变更流程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房屋的名称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房屋性质和情况,变更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土地权属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房屋名称、变更后的房屋名称、权属人等基本情况。
2. 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证,证明土地权属人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3. 原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积极配合,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房屋名称的变更手续。
4. 完成房屋名称变更后,土地权属人应当向相关部门备案,以便进行下一步手续。
如果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变更房屋名称时还需要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总之,农村房屋的名称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涉及土地权属、使用权人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如果变更过程中存在纠纷或者违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
农村房屋的名称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涉及土地权属、使用权人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如果变更过程中存在纠纷或者违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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