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权,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享有公司财产的权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很多:1。普通转让和特殊转让是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进行的。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交易。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没有规定的转让,如股权质押和离婚、继承和执行导致的股权转让。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是根据受让方的不同进行的。内部转让是指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3、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是根据转让中标的是否分割而划分的。4、约定转让和法定转让是根据转让所依据进行的。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同意的转让,如股份转让。法定转让是依法转让,如股份继承。5、其他分类,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具有强制性,可视为强制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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