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离婚需要什么人旁听。但是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其朋友、亲人、同学等可能也会关心案件的进展,也想要第一时间知道法庭的判决。于是在离婚诉讼开庭的时候他们就希望能够旁听。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审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一、开庭的方式是什么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以民事诉讼为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二、离婚案为什么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感情问题,有的还涉及个人隐私,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应该准许。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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