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到所在的辖区市场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2、合法的经营场所或住所(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提供所在村或街道委员会证明)。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局窗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所相关证明(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
5、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和方位图。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7、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8、卫生管理制度。
9、餐饮消毒保洁制度。
10、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报告或水费单。
11、设置专职食品检验员及食物中毒专职报告员。
1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资料。
14、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证明材料。
15、食品安全承诺书。
16、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书,并到当地食药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材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二)、受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受理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指派专业人员,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对资料进行现场的审核。
(四)、审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依据审核的结果做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对准予发放许可证的申请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过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几项材料外,要求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下列几项材料:1、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4、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经营者打印出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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