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过户费由谁承担?
时间:2023-05-07 08:05:10 4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由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除了证券过户费之外,房地产也有过户费。房屋过户费包括了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房地产过户方式有很多种,相对应的它的过户费也都不相同。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孩子,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法律规定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赠与行为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需不需要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但未办理过户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住宅不能凭任何证明办理变更登记过户。住宅变更登记需登记权人具有购买商品房的资格,未成年人不具有购买资格。购房资格需年满18周岁,同时需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购房人资格政策。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房产过户支出的过户费用,即是超出一般生活费、教育费支出的一笔额外费用,系为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支出,父母应予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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