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市政府2017年5月26日召开人才新政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五部分共30条力度超前的人才新政,最大限度吸引“高精尖缺”人才,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其中,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5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且连续发放三年;成为《实施意见的亮点。
其中,企业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将获1500、1000元租房补贴,连续发三年
《实施意见中提出:
将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金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保健医疗、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到及时高效专项服务。
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
在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人才集体户”,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
将集中建设或储备一批人才安居房,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周转期5年。根据不同情况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住房保障服务,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免租5年的住房。
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新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需要购买住房的,可不受济南限购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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