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从地税工作的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执法监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内部质量管理,行政工作和税收管理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长(主任)为成员和行政效能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行政效能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目标和任务。全系统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包抓分管部门、单位的行政效能和执法监察工作岗位责任制,形成了领导抓机关、机关抓基层、基层抓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把行政效能建设和执法监察列入创评工作的在盘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并与个人政绩和奖惩直接挂钩,为行政效能和执法监察在基层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措施。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建设六项制度》、《政务事务督办制度》、《关于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监察的实施方案》、《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暂行规定》、《行风检查违纪经济处罚办法》、《特邀监察员队伍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严格了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建设,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使行政效能和执法监察有章可循。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工作和税收管理效率。
第一,严明了税务工作纪律。从机关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公平执法、文明执法热情周到的服务;是否存在向企业乱伸手“三乱”问题和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的问题;是否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违法违纪;是否继续存在税务代理、强行让纳税人征订税务报刊等五个方面,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地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各级各类人员要把职责、权利、义务等同起来,克服“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自觉遵守行业工作纪律,彻底纠政损害和侵占纳税人利益的问题。
第二,加强了行风建设力度。要求把行风建设放在与税收任务同等重要的位置,落实“一把手”抓行风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开办了《行风警示台》专刊,及时报道系统内部执法、管理、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性不强、执法不规范的人和事;制作《纳税监督服务卡》4000余份,下发各基层单位的办税窗口,让纳税人自愿填写,了解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和执法需求,对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监督;参加一年一度的《行风热线》节目,由市局领导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涉税事宜,给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开展了明查暗访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每年20户企业、市局机关每季一次、基层局每月至少一次的明察暗访制度,同时运用录像手段,加大对基层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服务、遵守纪律情况的检查力度,直接通报点名曝光处罚了12个基层单位和25名违纪干部,促进了行风建设;加强了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特邀监察管理办法》,坚持每年召开特邀监察员回访、问卷调查、行风测评等活动,征求他们对地税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在行政管理和税收管理工作中,教育各级树立为基层、为纳税人服务,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等问题。效能投诉方面,规范了各基层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的投诉箱、举报电话、公开栏等设施,增强了透明度,方便了纳税人监督监察,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使税收征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加快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全系统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已全部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公开,减少了办事环节,降低了行政管理和税收管理的成本,提高了行政工作和税收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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