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取得和交货估价方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5-08 10:55:05 1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实践中,影响企业存货入账价值的主要因素有:(1)外购存货成本。①采购价格按发票金额确定,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②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采购存货前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如仓储费、包装费、运输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拣选整理费等,③相关税费是指企业采购、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2)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①投资者投资存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②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取得的存货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③存货盈余按其重置成本入账,并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存货支出计价会计。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发出存货当期的实际成本。

(1)个别定价法。这样,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计算是合理、准确的。

(2)先进先出。它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买方的存货应首先发出(出售或消费)。(3)加权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不利于加强库存管理。因此,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不是很严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使管理者及时了解库存结存情况,使平均单位成本和存货的交货结存成本更为客观。(4)规划方法。存货的收入、交付和结存按计划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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