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案件如何进行罪名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是七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三、经济犯罪多久会判刑
经济犯罪一般简单的案件可能三个月内结案,复杂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然而,经济犯罪从立案到判刑的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没有具体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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