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赠与房产律师见证合法吗?
近日,家住福州的吴先生致电本报置业热线0591-87813795称,1996年,自家老人曾效仿港剧,请了律师作为见证人,将房产赠与他。不知道现在凭着13年前律师见证去办理产权,有没有效?
同样是发生在1996年的另一案例,陈女士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了父亲单位的集资房,并由亲人们做见证签署协议:父亲过世后,房屋将归自己所有。可是近日,陈女士父亲又制定新遗嘱:房产由陈女士兄妹共同继承。为此,陈女士有一种受了欺骗的感觉。
港剧中处理遗产最流行的律师见证,在内地同样有效吗?而陈女士与父亲签署的家庭协议和新遗嘱冲突时,法律的天平又将倾向哪一边?
解答继承或赠与有三种途径
吴先生所说的律师见证,在香港地区是有效的,但在内地却没有法律效力。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的身份,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吴先生无法凭律师见证去办理产权。
吴先生想要取得房屋产权有三种途径,要么通过自然继承取得房屋,要么通过正规的赠与公证。还有一种突进,就是按照二手房买卖的流程进行过户,并缴纳各种税费。但从实际操作看来,通过二手房买卖所产生的手续费,往往低于公证所需的费用。
而对于陈女士来说,由于早先协议属于私人订立,且带有借款的性质。对于房产处置这样的问题,协议的合法性有待商榷。若其父亲再订立新遗嘱,则毫无疑问要按照新遗嘱来处置房产。
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规是什么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规包括: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包括: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3、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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