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
(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外省结婚迁移户口流程
外省结婚迁移户口流程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销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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