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签字公司能不能转让
时间:2023-02-04 18:46:18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一、公司法是怎么规定股权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法条如下: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时对方能否写借款

股权转让对方不可以写借款。

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如下:

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条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出资。

三、有限公司出资对外转让有哪些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有限公司出资对外转让有以下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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