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周岁的当事人贩毒就应负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一、走私毒品的构成要件如下:
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二、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标准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不对任何刑事罪行负责;
2、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处于相对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只对自己实施的一些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
3、年满16周岁的人,处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自己实施的、法律规定的一切故意或过失危害行为负责。
总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六岁。但对于贩卖毒品来说,年满十四岁贩卖毒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对于行为人应当从轻又或者是减轻处罚。因为没有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应该责令家长又或者是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法律上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划分?
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主要从刑事责任年龄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两方面进行划分。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如下: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其他情形的刑事责任能力1.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聋哑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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