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二、主张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遗嘱;第三,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提供已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四四,主张法定继承的,应当提供户籍、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应文件。;第五,财产清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案件一般需要哪些证据
遗产案件一般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公安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居住地、死亡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遗产的类型、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入、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4、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生育抚养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其密切相关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以及对被继承人的义务;
5、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人数和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
6、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公婆遗产的,应当提供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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