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股东会决议事项
首先,下列事项须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普通决议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当然无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公司股份总数,也不得参加表决。其次,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特别决议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增资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增资的程序是: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资需要材料有:
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公章;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公司原验资报告;
八、股东会决议;
九、帐户管理卡。
全文9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