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与前伴侣保持联系
时间:2023-07-02 02:40:08 4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当另一方当事人失踪或者下落不明满两年以上的,或者下落不明满4年以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提出申请失踪或死亡宣告。法院宣告另一方当事人失踪或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如果失踪不满两年的,可以以一方出走不承担家庭义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要按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用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离婚后对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按什么标准

离婚后对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按下列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支付。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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