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有:
1、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3、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行为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情形。
一、侵占罪具体是怎么构成的
侵占罪的构成是: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
二、虚构事实借钱是否诈骗
虚构事实借钱是否算诈骗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三、卖课程是否属于诈骗
卖课程是否属于诈骗,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符合诈骗特点的就涉嫌诈骗罪。分别是:
1、卖课程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卖课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就构成诈骗;
2、反之,不构成诈骗。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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