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先提供相关土地的书面申请;
(二)所有者带着相关材料和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土地局,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三)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丢失证明;
(四)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重新办理土地证,并上报公告;
(五)当公告一个月后,无存在争议,原有土地证将会被注销,重新补发过。
不过每个地方所出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在审批过程中,自然会存在一些出入。因此在申请土地证补办的时候,最好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流程的咨询,将所需的材料准备好,这样补办起来比较顺利。
其中如果是个人持有的土地证,补办流程为:
(一)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相关登记表格,如实进行信息的填写,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件;
(二)审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将会上门实地考察,测量土地面积,绘好相关土地图纸,还需房屋两边土地所有者的签字盖章;
(三)部门逐级进行信息的核实,看看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无误,若没有问题,将会公布出来;
(四)待信息公布一个月后,无争议的话,则可领取新的土地证。
若是企业需补办土地证,流程为:
(一)到土地证颁发的部门进行报失,并在报纸上,进行遗失公告;
(二)到土地管理部门,提供公告土地的丢失证明,还需备好相关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件等,并填写好相关的表格;
(三)工作人员上门勘察,绘好土地图纸;
(四)等待审核,通过后,将公告土地证的补发,一个月后,企业代表可重新领取新的土地证。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