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公司不能解决股东欠钱的问题,因为公司是法律制定者,可以独立地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股东只在未履行向公司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实践中,很多做生意的老板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也就是自己的,把公司变成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往往与法人财产混淆;比如股东大会用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偿还个人债务;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间或者偿还外部债务的时间,股东也用自己的财产直接与公司债务人偿还债务。
公司的股东和法人是相互独立的,因为公司是法律制定者,可以独立地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所以,查封公司并不能解决股东欠钱的问题。一般以有限公司为例,股东只在未履行向公司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实践中,很多做生意的老板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也就是自己的,把公司变成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往往与法人财产混淆;比如股东大会用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偿还个人债务;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间或者偿还外部债务的时间,股东也用自己的财产直接与公司债务人偿还债务。
股 东 与 公 司 财 产 混 淆 的 表 现 及 其 影 响
根据问题,我们需要回答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公司财产是否算职务侵占。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公司财产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司的股东和法人是相互独立的,因为公司是法律制定者,可以独立地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所以,查封公司并不能解决股东欠钱的问题。一般以有限公司为例,股东只在未履行向公司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实践中,很多做生意的老板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也就是自己的,把公司变成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往往与法人财产混淆;比如股东大会用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偿还个人债务;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间或者偿还外部债务的时间,股东也用自己的财产直接与公司债务人偿还债务。根据问题,我们需要回答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公司财产是否算职务侵占。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公司财产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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