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走以下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双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一定会判夫妻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夫妻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最终判决一般多久下达
离婚的最终判决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下达。
诉讼依法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请求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民事诉讼的审理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若离婚案件被适用简易程序,3个月内可以收到离婚判决书;若离婚案件被适用普通程序,6个月内可收到离婚判决书,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可以延长6个月以上。因此,收到离婚判决书可能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月至6个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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