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的概念是什么?」
时间:2023-09-02 23:40:13 1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具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针对特定的人进行、情节严重等特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诽谤行为针对特定的人进行,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 谤 行 为 有 哪 些 类 型 ?

诽谤行为是指以虚假、歪曲、断章取义的方式散布或者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引起公众对其产生负面评价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散布谣言:以散布谣言的方式诽谤他人,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

2. 造谣诽谤: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

3. 散布虚假信息: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

4. 诽谤他人隐私: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

5. 诽谤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面前散布谣言、虚假信息,使未成年人受到名誉损害。

诽谤行为会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可能导致其身心受到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诽谤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任何人都应该避免进行诽谤行为,尊重他人的名誉权。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满足捏造某种事实、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情节严重等条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可以分为散布谣言、造谣诽谤、散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隐私和诽谤未成年人等几种类型。诽谤行为会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可能导致其身心受到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新时间:2024-01-07 16:30:08
查看管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管制 最新知识
针对「诽谤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诽谤的概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