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1、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即根本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的,买方按合同约定赔偿。同时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调整。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租赁合同终止赔偿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终止的,要依据终止原因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协商终止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如果一方违约而终止的,由违约方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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