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时间:2023-08-04 10:24:05 3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犯罪行为是一种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份子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谋取了非法利益,这种犯罪会对国家机关的威信以及正常活动造成影响。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和客观方面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实施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犯罪。对于虽有驾驶技术但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实施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构成本罪。此外,对危险驾驶行为具有指使、组织作用,或者强迫、强令进行危险驾驶的管理者、车主或者其他人,也可以构成本罪。既可以作为本罪的主犯,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协助犯等共同犯罪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所谓“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相互攀比驾驶速度而快速行驶、为超越他人车辆而追逐行驶、超越限速的规定行驶等。

所谓“情节恶劣”,是指行为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形十分危险且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制止,多次因追逐竞驶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制止或处理,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等。

所谓“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行为人在饮酒后没有有清醒之前,且体内酒精含量超过人体允许正常指数之之外,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应当具有一定的严重情节,即行为人无视醉酒驾车的有关管理规定,或者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制止,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等。对偶尔的醉酒驾车或者特殊情况下的醉酒驾车,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只要行为人及时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也可以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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