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具有贷款利率低的特点,但是有些购房者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针对这个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1、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积金贷款一直以来审批时间都较长、手续相对复杂、回笼资金相对较慢,导致开发商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解决这个问题,《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2、要求开发商承诺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为了让好政策真正充分落实,《通知》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3、对拒绝公积金贷款职工可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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