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起诉离婚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是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一、你们觉得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我可不可以不回老家就能办理离婚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不愿意回登记地办理离婚的,另一方就只能去往该地区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由该城市的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
三、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但是只能诉讼离婚,并且有前提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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