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如下: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幼儿园幼师虐待小朋友
近年来,幼师欺负小朋友、变态折磨、虐待小朋友的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行政处罚一下,草草收场。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仅仅失掉工作可能不够,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幼师被判入狱还不够,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8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