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关在看守所可以减刑。减刑的与否跟所犯的罪名无关,只要犯罪人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执行了十三年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减刑。
一、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减刑的限制有哪些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
二、通常减刑是如何认定的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条件包括: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还有立功表现的。
减刑的认定标准:
1、减刑的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3、减刑的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三、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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