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的立案程序是:
1、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决定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请求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
一、单独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单独行政赔偿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按照要求递交申请书;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二、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需走以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离婚起诉是先通知谁
离婚起诉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通知原告和被告开庭时间。从提起离婚诉讼到离婚判决生效,有三个必要的阶段。
一、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被告因非个人意志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三、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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