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借款人携带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2、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贷前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准予受理的,管理机构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内予以办理,并与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4、签订借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借款人到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抵押登记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温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金额、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360个月)。
2、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温州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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