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2、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婚外情如何取证才有效,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
下列方式取得证据是合法有效的:
1.收集对方婚外情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
2.收集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
3.让周围的亲戚朋友提供证言证明对方的婚外情行为。
下列情况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
1.女方怀孕后、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半年内。
2.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不同意离婚也无重大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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