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房屋东西坏了谁负责
出租房屋东西坏了谁负责需要看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有没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由房东负责维修;因为承租人过错而损坏的,由该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二、明知拆迁仍出租房客损失谁来赔
明知拆迁仍出租房客损失房东来赔。房东需要因此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租客的损失进行买单。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使合同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房屋租赁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5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